龙鑫天下国际要账痴心追债20年,精耕细作“债”的领域,专业为“权”保驾护航。20年如一日,风雨无阻。

债全网
二十多年经验沉淀,一切为了债权人
无数催收成功案例,积累了无数的办法,我们懂法律,我们更懂你

要账公司分析民间贷款中借款人和欠款人应遵循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4-07-15

要账公司: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有

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和更高人民法院《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

于银行的利率,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更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

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和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

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民间借贷

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规定

民间借贷合同中不得约定复利,否则认定复利约定条款无效。


要账公司在此必须强调的是,逾期利息与罚息两个概念之间是有区别的。逾期利息是指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的,在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时支付给贷款人的超期使用资金的利息。银行罚息是指借款

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收取的超过正常借款利率的带有一定惩罚性的利息。

可见两者的联系,逾期利息包括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的借款期限内的法定利息(包括复息)和

逾期归还借款本金的罚息(包括复息)之和。


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应如何调整。重点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

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作的格式合同,少有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在审判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多见于民间

借贷合同中,有的约定违约金高出借款本金好几倍。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房租发票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依照《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

规定,由当事人提出调整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至于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调整是否可以

由法院依职权调整?有的法官认为借款合同是特殊合同,规定的利率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民

间借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人即使未请求调整

违约金的,法院也应依职权进行调整。否则会为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变相放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

律的途径。  


要账公司,从上述分析看罚息区别于违约金,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罚息高于银行同

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行法律规定超过部分无效。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作为当事人

救济的一种方式,法院依然依照《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宜依职权进行干预。

当然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承担高额违约金的借款人行使释明权,由其对自身利益进行判断后决

定是否提出违约金的调整请求。



Copyright © 2013-2018 长安区鑫顺计算机信息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1024783号-3